法律翻译是公正严谨的,每一词每一句都要表达到位,不能有任何的缺漏甚至出错。在法律翻译中有很多词是不能在法律翻译稿件中出现的,GIANT翻译公司汇总了一些禁用词。
1、在法律新闻稿件中涉及到如下对象时不宜公开报道其真实的姓名:
(1)犯罪嫌疑人的家属;
(2)案件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;
(3)案件所涉及到的妇女和儿童;
(4)采用人工受精等其他辅助生育手段的孕、产妇;
(5)严重的传染病患者;
(6)精神病患者;
(7)被暴力胁迫卖淫的妇女;
(8)艾滋病患者;
(9)有吸毒史或是被强制戒毒的人员。
涉及这些人时,法律翻译稿件中可使用其真实的姓氏加“某”字指代,如“张某”、“李某”,不宜使用化名。
2、对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来说,在法院宣判其有罪之前,不能使用“罪犯”,而应该使用“犯罪嫌疑人”。
3、在民事和行政案件当中,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,原告可以起诉,被告也可以反诉。不能使用原告“将某某推上被告席”等这样带有主观色彩性的句子。
GINAT作为一家专业的法律翻译公司,有着资深的法律翻译团队,可翻译语种多达84种,如需了解详情请致电:18611570930 (微信同号)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giantfanyi@126.com 与我们联系。